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、《关于发布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〉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〕4号)以及其他有关规定,现将《福安市青拓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处理300万吨工业废渣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》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1年2月4日-3月8日(20个工作日)。
附件:福安市青拓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处理300万吨工业废渣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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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安市青拓环保建材有限公司
2021年2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