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、《关于发布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〉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〕4号)以及其他有关规定,现将《福安市森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钢渣风淬雾化处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》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1年9月14日-10月18日(20个工作日)。
附件:福安市森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钢渣风淬雾化处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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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安市森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2021年9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