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《关于发布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〉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〕4号)以及其他有关规定,我司于2024年9月28日自主开展了福建青拓镍业有限公司高性能不锈钢(原精制镍铁合金)技改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,并完成《福建青拓镍业有限公司青拓镍业高性能不锈钢(原精制镍铁合金)技改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》的编制,现将监测报告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4年10月9日-2024年11月4日(20个工作日)。
附件:《福建青拓镍业有限公司青拓镍业高性能不锈钢(原精制镍铁合金)技改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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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青拓镍业有限公司
2024年10月9日